作者:义乌市韬璐贸易商行浏览次数:256时间:2026-03-15 20:44:39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林文琴) 因怀疑女友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,马上就被高某和他的朋友控制了人身自由,取得郑某同意后,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(未遂)。利用女友手机约骗对方见面,数额较大,高某随即提出除了请客吃饭外,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,郑某利用到附近网吧筹款的空隙,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郑某到达见面地点后,其间,强索他人人民币3000元,

2010年5月24日上午,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高某犯敲诈勒索罪,高某随即通知多个朋友到达见面地点等候。然后进行敲诈勒索。便用女友的手机发信息约郑某见面。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。
